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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汇总】最高扶持1亿元,广州、深圳可申报项目

日期:2022-05-26 来源: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作者:伟鑫知识产权

亲爱的小伙伴们,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近期发布的全国各地可申报项目,

最高资助资金达1亿元。

不想错过所有的项目申报,赶快来看看这份最新的项目申报简讯汇总表吧!

广州市

项目名称 2022年度广州市增城区创新领军团队项目申报公告

申报时间 05-18/07-18

支持方式 (一)人才经费资助:

对入选的创新领军团队,给予1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主要用于团队成员的人才津贴、安家补助和生活补贴。

(二)项目经费资助:

资助额度原则上按评审通过的项目预算的50%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若项目实际支出低于项目预算,则以实际支出计算。对于新引进的顶尖创新团队,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可给予最高1亿元项目经费资助。

(三)创新支持:

1、安家支持。创新领军团队不超过5名的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在项目合同期内可申请免租入住人才公寓,总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共支持3年。

2、贡献奖励。在项目合同期内,按个人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100%奖励给创新领军团队不超过5名的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共支持5年。

申报主体 申报人是在我区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中工作的创新团队;申报单位是在我区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研发机构。

项目名称 2022年度广州市增城区创业领军团队项目申报公告

申报时间 05-18/07-18

支持方式 (一)人才+创业经费资助:

对入选的创业领军团队,给予100万元人才经费资助,主要用于团队成员的人才津贴、安家补助和生活补贴或创业贷款贴息等。

(二)项目经费资助:

资助额度原则上按评审通过的项目预算的50%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若项目实际支出低于项目预算,则以实际支出计算。对于新引进的顶尖创业团队,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可给予最高1亿元项目经费资助。

(三)创业支持:

1、办公场地入驻支持。在项目合同期给予创业领军团队项目最高2000平方米的免费场地支持(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共支持3年。

2、安家支持。创业领军团队不超过5名的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在项目合同期内可申请免租入住人才公寓,总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共支持3年。

3、贡献奖励。在项目合同期内,按个人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100%奖励给创业领军团队不超过5名的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共支持5年。

申报主体 申报人是已在或拟在我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创业团队;申报单位是创业团队所在的企业或各类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研发机构。

项目名称 2022年度广州市增城区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项目申报公告

申报时间 05-18/07-18

支持方式 (一)人才经费资助。

给予1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主要用于人才津贴、安家补助和生活补贴,在评审通过后拨付。

(二)工作支持。

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所在机构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重点支持服务企业范围和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是在我区已成立并运营3个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机构和组织。

项目名称 黄埔区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住餐企业规模(限额)以下首次成长为规模(限额)以上奖励事项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19/05-27

支持方式 对已登记在册的规模(限额)以下企业首次成长为规模(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的,每家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已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5号)享受小升规奖励的企业,不再给予奖励。

申报主体 (一)从事批发和零售业(5152);住宿和餐饮业(616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46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17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808182);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687888990)企业。

(二)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现代服务业企业。

项目名称 广州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州市服务贸易示范基地、示范企业(机构)和重点培育企业(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17/05-30

支持方式 资质认定

申报主体 (一)示范基地:集聚10家及以上在基地注册成立的服务贸易企业;或2021年基地服务进出口额达到1亿美元以上,在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内具有示范性的产业园区。

(二)示范企业(机构)和重点培育企业(机构):依法在广州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主要从事服务贸易业务(经营范围需为服务业)。

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2022年白云区企业IT和软件人才培训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18/10-31

支持方式 企业根据自身业务需求申请IT和软件人才培训补助,政府补助80%服务费,企业自付20%服务费。企业申请前述IT和软件人才培训补助,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当年享受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当年享受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申报主体 依法在白云区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越青杯”2022年越秀区青年创新创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18/05-27

支持方式 (一)入围决赛的创业团队,择优推荐至“青创杯”广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圈,符合条件者可进入“青创榜”入围考察的名单,通过考察后将获得5万—10万元的资金支持及配套服务。

(二)入围决赛创业团队将获得“越青杯”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并享受决赛大礼包相关创业扶持措施。

(三)除决赛团队外,入围复赛的创业团队将获得“越青杯”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并享受复赛大礼包相关创业扶持措施。

(四)对于有投资潜力的项目,有机会获得风险投资公司作进一步风险评估和风险投资。

(五)符合条件的团队可申请自主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人事档案管理等一系列优惠服务。

申报主体 1、企业成长组:以企业或企业联合自然人名义参加比赛,企业已注册公司,并成立25年;企业核心成员或主要负责人需为非在校青年;以企业为单位申报的项目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含)。

另外,海外高层次人才和特别优秀的创业团队,特别是符合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的参赛团队及项目,可适当放宽参赛条件,对接来穗落地创业专项扶持。

2、项目初创组:各类青年(包括港澳台青年、在校青年)均可以单个或多个自然人名义参赛;参赛者应拥有优秀的创业项目、完善的团队(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并有志于创业;在报名阶段尚未注册并成立公司实体未以项目注册企业独立运营。

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2022年南沙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提升奖励兑现申请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18/06-16

支持方式 (一)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人(税前,下同);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人。

(二)2020年、2021年已成功申领南沙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提升奖励的人员,不可重复申请此次同级别职称提升奖励。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聘任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提升奖励。

申报主体 目前在南沙区用人单位工作,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南沙区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

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2021年度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16/06-10

支持方式 (一)政府质量奖奖励标准。

对获得南沙区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一次性奖励90万元。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广州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标准化战略资助标准。

1、参与标准制修订。

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含广州市技术规范)制修订的企业,每项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25万、20万、10万元的资助。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含广州市技术规范)制修订的企业,每项分别给予不超过15万、10万、10万、5万元的资助。

标准文本中排序处于前三位的起草单位为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图家标准行业(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地方技术规范)的单位。

标准文本中排序处于第四至第十位的起草单位为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回家标准、行业(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地方技术规范)的单位。

2、参加标准化组织。

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不超过30万元,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不超过20万元;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不超过15万元,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不超过10万元;承担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不超过5万元,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不超过3万元。

3、标准化试点。

承担国家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的单位,通过标准化主管部门验收后,一次性资助不超过30万元;承担省、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的单位,通过标准化主管部门验收后,一次性资助不超过10万。

4、标准化良好行为资助标准。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AAAA级确认的企业一次性资助不超过8万元。

5、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资助标准。荣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一、三答奖的项目分别一次性资助不超过15万元、10万元、5万元

6、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资助标准。获得“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每项资助2000元。

(三)品牌资助标准。

首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个商标100万元资助。首次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给子每项产品30万元资助。首次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个商标30万元资助。首次获得“广州市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子每个商标10万元资助。

对通过“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复评的每个商标资助10万元,对通过“广东省名牌”复评的每项产品资助10万元。

(四)计量保障资助标准。

对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AAAAAA约企业,分别一类性给予10万,5万和1万元资助。

(五)经区政府批准给予的其他资助、奖励。

申报主体 一、申报资助奖励的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政府部门除外),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产品或服务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相应证照。申报资助奖励的单位申报人,须在202111日(不含本数)前已在南沙区范围内注册,且在申报通知截止日期前(含当日)统计关系已在南沙区范围内。

二、申报资助奖励的个人应在南沙区内工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申报资助奖励项目所属年度没有受到达到听证程度的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被追究刑事责任,非所属单位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未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

项目名称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2021年度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购置补贴、租金补贴申报指南(第一批)

申报时间 05-19/06-01

支持方式 一、在深圳市内无自有办公用房,202111日至20231231日在原前海合作区,或202196日至20231231日在前海合作区新落户且首次购置办公用房自用的机构,按以下标准予以购置扶持:

(一)经前海管理局认定的总部企业可按30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扶持资金分3年平均发放。

(二)未经认定为前海总部企业的其他重点机构可按15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扶持资金分3年平均发放。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条件的港资机构,扶持标准提高至12倍,但最高扶持金额不变。

二、202111日至20231231日在原前海合作区,或202196日至20231231日在前海合作区新落户租赁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办公楼宇内的办公用房自用,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且在租赁期限内未转租、分租或改变功能的机构,按下列情形予以租金扶持:

(一)经前海管理局认定的总部企业,每年按照60/平方米•月给予租金扶持,连续扶持3个年度,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二)项中产业类型的其他机构,按照2021年入驻的机构60/平方米•月,2022年入驻的机构40/平方米•月,2023年入驻的机构20/平方米•月,连续扶持3个年度,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条件的港资机构,扶持标准提高至12倍,但最高扶持金额不变。

申报主体 (一)申请购置补贴的主体条件

在深圳市内无自有办公用房,202111日至20231231日在原前海合作区(桂湾、前湾、妈湾片区),或202196日至20231231日在前海合作区新落户且首次购置办公用房自用的机构,符合《集聚补贴办法》第四条、第九条的扶持对象,其中第九条提及的其他重点机构为《集聚补贴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七款规定的机构。

(二)申请租金补贴的主体条件

202111日之后在原前海合作区(桂湾、前湾、妈湾片区)承租或202196日之后在前海合作区承租符合《集聚补贴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十条的扶持对象。

申报单位所入驻的办公楼宇已通过前海管理局产业载体认定(详见附件5),申报单位所入驻的办公楼宇尚未通过前海管理局产业载体认定的,待完成相关认定程序后另行申报。

项目名称 深圳市关于组织第一批文化事业建设费奖补项目申报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18/05-23

支持方式 按照申报单位实际已缴纳20221-4月文化事业建设费总金额的50%给予资助。

申报主体 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广告和娱乐服务;已按照相关规定缴纳20221-4月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企业。

项目名称 关于发布《2023年深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指南》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17/06-16

支持方式 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每单位每年限申报1个。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择优认定。按照依托单位上两年度研发经费之和扣除同期财政补助部分后50%的资金,经核定后给予不超过300万元资助。

申报主体 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支持产品、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的大中型企业。已承担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任务的依托单位原则上不予重叠认定。

项目名称 深圳市关于发布《2023年度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17/07-01

支持方式 一、技术合同资助项目

技术合同资助项目按不超过申请单位的上年度技术交易收入应纳增值税额80%给予资助,且不超过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增值税额,最高资助金额200万元。

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资助项目

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资助项目包括高等院校技术转移培育资助和促成技术交易服务资助:

1、对于高等院校技术转移培育资助,按照申请单位上年度投入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技术转移服务费,予以等额资助,最高资助分别为100万元,可连续申请三年;

2、对于促成技术交易服务资助,按照申请单位上年度实际技术转移服务收入予以等额资助,最高资助50万元,申请单位为高校设立的,仅能以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来申请资助。

申报主体 一、技术合同资助项目: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同)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技术合同的卖方或者受托方,技术合同包括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同。

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资助项目:

1、高等院校技术转移培育: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或者由深圳高等院校设立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在深圳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和技术转移促进中心进行备案,且在提出资助申请时仍符合备案要求。

2、促成技术交易服务资助: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单位;在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和技术转移促进中心进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且在提出资助申请时仍符合备案要求。

项目名称 罗湖区关于开展2022年鹏城工匠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18/06-20

支持方式 “鹏城工匠”获得者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授予“鹏城工匠”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每人奖励50万元。已获“鹏城杰出人才奖”奖金的,授予“鹏城工匠”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不重复予以奖金奖励。

“鹏城工匠”获得者在申请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技能培训类政府资助项目时,符合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

申报主体 凡在深圳生产服务一线技能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同等技术技能水平,且近5年(201711日至申报截止时间)取得符合条件的业绩之一的高技能人才,可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

项目名称 深圳市关于发布《2023年度创业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18/06-30

支持方式 (一)参赛企业资助项目:参赛企业资助项目单个项目资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参加省赛获奖且获得省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我市资助额度不超过省资助额度,且不超过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的50%

(二)参赛团队资助项目: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0万元。

申报主体 (一)参赛企业资助项目:参加2021年度深创赛且晋级半决赛,或者参加省赛并获奖;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内依法注册,且注册成立时间在2016731日(含)以后。

(二)参赛团队资助项目:参加20202021年度深创赛且晋级半决赛及以上,或者参加市赛并获奖;在深圳市依法注册企业,且注册成立时间应在参加深创赛或者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的大赛当年截止报名日期之后,企业股东应为参赛项目负责人或者核心成员之一。

项目名称 罗湖区关于开始受理新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落地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17/05-23

支持方式 1、对新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国高认定支持,该项支持不受财政贡献限制。

对新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其他已获得持牌金融机构风险投资的科技创新项目,对其自用办公场地租金给予最高不超过一定比例的补贴,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按每平方米最高800元给予装修补贴,最高补贴50万元。

2、对新引进经认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创办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或新引进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对其自用办公场地租金给予最高不超过一定比例的补贴,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按每平方米最高800元给予装修补贴,最高补贴50万元。

3、对联合港澳高校创新成果转化机构引进的港澳创新创业项目,经联合评审通过的,给予落地第一年财政贡献一定比例的支持,最高100万元,并对其自用办公空间给予一年全额租房补贴,补贴面积最大不超过300平方米,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并按每平方米800元给予装修补贴。

申报主体 辖区经济贡献大、发展质量高、创新成果显著、品牌效应明显、社会效应良好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其他单位(以下统一简称企业)和个人。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原则上应在罗湖区内登记注册,在罗湖区依法纳税或依法纳入罗湖统计,并符合相关实施细则规定条件。

项目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深港跨境物流成本资助”项目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17/05-31

支持方式 (一)按照202231日至531日期间,企业采取水运、铁运方式开展跨境货物运输产生跨境物流实际支出的30%予以支持,单家企业最高100万元。

(二)根据政策措施“对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出台的相关政策,宝安区全面贯彻落实,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最大力度支持企业发展”之规定,对市级3-5月深港跨境水运新增运费成本补贴,按每标准箱逐月退坡最高补贴标准予以核减。

(三)以外汇支付相关费用的,按照央行2022531日汇率为准。

申报主体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宝安区生产经营的工业300强企业,其中工业300强企业指的是申报年上一年度宝安区工业产值前300强企业。

(二)申请项目是企业在202231日至531日期间,以深圳市宝安区为起点或终点,使用快递公司、物流公司等方式,通过水运、铁运渠道开展深港跨境运输货物产生的物流费用。

项目名称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2年度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保护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16/05-31

支持方式 一、知识产权维权项目申报

支持我市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对企业开展的国内知识产权维权项目,参考支出成本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对企业开展的涉外知识产权维权项目,参考支出成本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助。本项目每个企业每年资助不超过200万元,但知识产权保险已赔付的不再予以资助。对于维权项目中用于支付和解协议的和解金费用不予资助。

二、知识产权纠纷调解项目申报

支持我市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建立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等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鼓励调解组织与法院等司法部门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参考支出成本给予申请人每年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

三、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与创新项目申报

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相关制度研究及建设,每项资助不超过50万元。

申报主体 一、知识产权维权项目:属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知识产权维权项目完成不超过一年。

二、知识产权纠纷调解项目:属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行业协会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申请人成立的调解组织以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为主要业务。

三、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与创新项目:属于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申请项目属于上述内容且应对深圳市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有一定的推动、借鉴或指导等作用。

项目名称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专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22年第一批)

申报时间 05-16/06-06

支持方式 一、对新设立或新迁入满一年的港资专业服务业机构,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万元的,可一次性给予落户支持12万元。

二、对新设立或新迁入满一年的专业服务业机构,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万元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一次性给予落户支持12万元。

三、充分发挥行业商协会对专业服务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对符合条件之一的专业服务业机构,可一次性给予落户支持30万元。

四、对上一年度开展有利于促进专业服务业深港合作或国际化发展的峰会、论坛、学术会议、赛事、时尚文化活动等重大会议活动,事前经前海管理局同意支持的,可按审计后实际会议活动费用的30%给予主办单位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本条规定的支持总额每年最高500万元,如通过审核的支持金额超过500万元,则按照同比例调整发放。

五、对新迁入的符合条件之一的专业服务业机构,可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落户支持。

六、对新设立或新迁入满一年的专业服务业机构,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万元且符合条件之一的,可给予一次性落户支持10万元。

七、培育支持专业服务业机构做大做强:

(一)对在前海合作区设立两年以上的专业服务业机构可给予经营增长支持,上一年度利润总额150万元以上且上一年度利润总额较前一年度增长50万元以上的,支持金额为利润总额增量部分的5%,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对上一年度首次纳入深圳市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库的专业服务业机构,可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八、支持香港与内地影视业合作发展:

(一)与香港合作制作的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下同)上一年度在中央一台黄金时段(1930-2200,下同)首播的,可给予制作机构150万元支持,非黄金时段首播的可给予100万元支持;在央视其他频道或省级上星频道黄金时段首播的,可给予80万元支持,非黄金时段首播的可给予50万元支持;在爱奇艺、腾讯、优酷、芒果TV、哔哩哔哩视频网站首播的,可给予30万元支持。每个作品只支持一次,多个作品可累积计算,每家制作机构每年最高支持200万元。

(二)与香港合作制作的电影,或由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前海合作区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发行的国产影片,上一年度起在院线放映的,可按票房收入的2%给予制作机构或发行机构支持。每个作品只支持一次,多个作品可累积计算,每家机构每年最高支持300万元。

(三)与香港合作制作的电影、电视剧,上一年度通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立项审查的,可给予制作机构20万元的立项支持。每个作品只支持一次,多个作品可累积计算,每家制作机构每年最高支持100万元。

(四)本条规定的支持总额每年最高500万元,如通过审核的支持金额超过500万元,则按照同比例调整发放。

九、支持影视后期制作,促进影视与科技融合发展:

(一)对影视后期制作机构参与制作的影视作品获得国际国内重大奖项的按以下标准给予支持:

1、参与作品上一年度获得国际A类电影节及奥斯卡主要奖项的,可给予30万元支持;

2、参与作品获得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影金鸡奖、大众电影百花奖、香港电影金像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电视金鹰奖主要奖项的,可给予15万元支持。

(二)对影视后期制作机构参与制作的影视作品通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立项审查的,可按影视后期制作技术服务合同上一年度实际支付金额的10%给予支持,每家影视后期制作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本条规定的支持总额每年最高500万元,如通过审核的支持金额超过500万元,则按照同比例调整发放。

十、支持精品演艺作品的创作和展演:

(一)对202111日后首演且单个作品一年内演出票房收入100万元以上的原创演艺作品(包括歌剧、舞剧、话剧、音乐剧、戏曲,下同),可给予第一出品机构10万元支持;票房收入200万元以上的,可给予20万元支持;票房收入300万元以上的,可给予30万元支持。每家出品机构每年最高支持50万元。

(二)对上一年度引进获得文化部门演出许可的境外演艺作品到前海合作区进行境内首演的引进机构,每引进一个可支持10万元;对上一年度引进国家优秀演艺作品到前海合作区演出的机构,每引进一个可支持5万元。每家引进机构每年最高支持50万元。

(三)对上一年度引进获得文化部门演出许可的香港艺术院团到前海合作区专场跨境演出的引进机构,可按每场3万元给予支持。每家引进机构每年最高支持30万元。

(四)本条规定的支持总额每年最高500万元,如通过审核的支持金额超过500万元,则按照同比例调整发放。

十一、支持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对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以著作权登记证书上的著作权人为准)且于202111日后进行运营的游戏产品,可按正式上线运营之日起一年内实际收入的5%给予运营机构支持,每家运营机构每年最高支持100万元。本条规定的支持总额每年最高500万元,如通过审核的支持金额超过500万元,则按照同比例调整发放。

十二、鼓励设计师工作室集聚发展。获得国际国内重要设计奖项的设计师在前海合作区新设立持股50%以上的法人,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可给予一次性落户支持10万元。

十三、每家专业服务业机构每年享受本办法支持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申报主体 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税收缴纳地均在前海合作区(范围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确定的区域)的专业服务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含分支机构)。

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2022年福田区创业孵化基地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12/07-01

支持方式 根据本办法认定的福田区创业孵化基地,享受现行市、区相关创业扶持政策。

申报主体 福田区新申请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孵化载体的运营机构或者管理单位应当为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在其运营的创业孵化载体内有固定办公场地,并配备三名以上专职从事创业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员。

项目名称 深圳市关于2022年度国家和广东省科技奖配套奖励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16/06-15

支持方式 (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每名1000万元;

(二)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单位300万元,非第一完成单位每名100万元;

(三)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完成单位200万元,非第一完成单位每名60万元;

(四)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一完成单位100万元,非第一完成单位每名30万元;

(五)广东省突出贡献奖每名500万元;

(六)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单位200万元,非第一完成单位每名30万元;

(七)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完成单位60万元,非第一完成单位每名20万元;

(八)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一完成单位30万元,非第一完成单位每名10万元;

(九)广东省科技合作奖每名20万元;

除前款第一项、第五项外,每名特指单位。

审批方式: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申报主体 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的法人单位(含《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的通知》所规定的视同法人单位),且注册时间须在申报奖项之前。


关键词相关链接: 国外专利申请 研发资助 专精特精 国家高新 技术改造 知识产权贯标 专利申请 设备补贴

本文出处:http://www.wxwin.cn/2022/xmsb_0526/10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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