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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近期全国各地发布的可申报项目,最高资助资金达1800万元。
不想错过所有的项目申报,赶快来看看这份最新的项目申报简讯汇总表吧!
广东省
项目名字 |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现代种业”重大专项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6-08/07-07 |
支持方式 |
专题一:粮油作物前沿育种技术创新与新品种选育(专题编号:20210206)
项目6:茶树分子育种技术与功能性新品种选育 |
申报主体 |
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 |
项目名字 |
广东省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创新专题)入库的通知(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申报时间 |
06-10/08-20 |
支持方式 |
(一)省财政资金采取事后奖补方式,支持企业依托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研发、试验、检验检测、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项目建设。 |
申报主体 |
已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含建筑类),且未获得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题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 |
项目名字 |
广东省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创新专题)入库的通知(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
申报时间 |
06-10/08-20 |
支持方式 |
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补助资金采取事后奖补方式,以不高于项目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系统)投入的30%,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资金的标准下达;单个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补助资金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50%。 |
申报主体 |
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注册成立企业法人,全部组建资金(即注册资金,包括研发设备)不少于3000万元,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复同意正式组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并实际运营后,申报创新中心能力建设项目;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须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同意正式组建,并实际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
项目名字 |
广东省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创新专题)入库的通知(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项目) |
申报时间 |
06-10/08-20 |
支持方式 |
支持创新资源整合,根据试点工作需求,省市积极引入相关创新资源进行对接合作。地市对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给予协同政策支持。 |
申报主体 |
项目实施单位为具备第三方公共服务属性的企业或平台。该企业或平台应在产业集群所属地市辖区,具备服务当地产业的资源与能力。在试点遴选阶段,可以由相关龙头企业、科研院所、行业组织、服务商等组成联合体先行配合当地工信部门进行方案编写和申报;在项目正式实施前,该联合体需成立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行业协会承担具体工作。 |
东莞市
项目名字 |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东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6-03/06-30 |
支持方式 |
立项支持8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申报主体 |
项目申报单位是在我市注册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须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申报本项目。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设立在我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综合实验基地、松山湖高新区、滨海湾新区知识产区服务业集聚区内的机构 |
项目名字 |
关于组织开展东莞市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注册申请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6-04/06-16 |
支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申报主体 |
符合条件的市内高等院校(含有条件的技师学院)、科研机构(实验室、研究院所、重大科学装置、新型研发机构)、企事业单位等。 |
项目名字 |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东莞市科技特派员项目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6-04/07-05 |
支持方式 |
(一)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单个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
申报主体 |
必须是经东莞市科技局认定的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 |
项目名字 |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项目的预通知 |
申报时间 |
06-03/07-05 |
支持方式 |
(一)重点项目。10万元/项。 |
申报主体 |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东莞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医疗卫生单位,在莞高校等,或者是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机构。 |
项目名字 |
南城街道2021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报公告 |
申报时间 |
05-25/07-25 |
支持方式 |
1万元/人(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人才不得低于2万元/人);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符合条件且具有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 |
申报主体 |
在《2021年东莞市新时代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名单(第一批)》(详见附件1)中企业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具有初级职称的人才。 |
项目名字 |
东莞市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市工业和信局供应链核心企业融资奖励项目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6-07/07-04 |
支持方式 |
对通过东莞市辖内银行机构(含分支机构)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东莞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核心企业,按应收账款年化融资金额,给予不超过0.5%的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30万元。 |
申报主体 |
核心企业为工业企业或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
项目名字 |
2021年茶山镇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报公告 |
申报时间 |
05-25/07-25 |
支持方式 |
初级职称或全日制本科:不得低于1万元/人(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人才不得低于2万元/人);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符合条件且具有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申请补贴及参加高考时均为茶山镇户籍,在市属非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以外的茶山镇限定用人单位工作,可额外增加1万元的补贴额度。 |
申报主体 |
茶山镇限定用人单位(详见附件1)(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初级职称的人才。 |
项目名字 |
2021年虎门镇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报公告 |
申报时间 |
06-01/07-25 |
支持方式 |
(一)每人最高补贴1万元。其中人才所在的单位为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的最高补贴2万元。 |
申报主体 |
虎门镇限定用人单位(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具有本科学历或初级职称的人才。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职称、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东莞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才 |
项目名字 |
2021年黄江镇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报公告 |
申报时间 |
06-02/07-25 |
支持方式 |
初级职称或全日制本科:不得低于1万元/人(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人才不得低于2万元/人);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符合条件且具有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 |
申报主体 |
黄江镇限定用人单位(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具有本科学历或初级职称的人才。 |
项目名字 |
2021年常平镇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报公告 |
申报时间 |
05-25/07-25 |
支持方式 |
初级职称或全日制本科:不得低于1万元/人(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人才不得低于2万元/人);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符合条件且具有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 |
申报主体 |
常平镇限定用人单位(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具有本科学历或初级职称的人才。 |
项目名字 |
2021年横沥镇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实施新时代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公告 |
申报时间 |
05-25/07-25 |
支持方式 |
初级职称或全日制本科:不得低于1万元/人(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人才不得低于2万元/人);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符合条件且具有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 |
申报主体 |
横沥镇限定用人单位(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具有本科学历或初级职称的人才。 |
珠海市
项目名字 |
关于组织2022年珠海市市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6-04/07-14 |
支持方式 |
1.对2020年完工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2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贴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
申报主体 |
支持在我市范围内登记注册且在我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加工贸易制造企业等)实施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和提升企业安全能力等符合国家、省和市产业政策,并取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的项目 |
项目名字 |
关于印发《横琴新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奖励资金申报指引(2021年)》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6-01/06-30 |
支持方式 |
(一)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及其员工按规定享受国家批准的企业所得税、进口税收政策和港澳居民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等优惠政策。具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
申报主体 |
在横琴新区范围内注册设立、税收户管地在横琴新区,经认定的总部企业。 |
项目名字 |
关于开展2020年横琴新区律师行业扶持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6-01/06-25 |
支持方式 |
【律师事务所奖励】 |
申报主体 |
注册与税收缴纳在横琴新区的律师事务所或联营律师事务所 |
项目名字 |
关于申报2020年度珠海高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6-04/07-04 |
支持方式 |
一、对自本办法颁布之日起新入驻的金融机构,按如下方式给予入驻奖励。纳入入驻奖励范围的金融机构,必须有专业工作人员常驻高新区开展实质性营运活动。只作商事登记,无常驻人员开展实质运作的金融机构不纳入奖励范围。 |
申报主体 |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珠海高新区主园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金融机构 |
项目名字 |
珠海市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工业设计专题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6-08/07-02 |
支持方式 |
奖励方式采取事后奖补。省级财政补助额不超过项目购置仪器设备和软件总额(不含税)的40%,单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申报主体 |
已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含研究院培育对象),且近5年内(自2017年至今)未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 |
中山市
项目名字 |
2021年中山火炬开发区促进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贸企业开展线上销售项目)的申报通知 |
申报时间 |
06-03/06-15 |
支持方式 |
对于2020年开展线上平台销售的规上外贸工业企业,按线上销售平台收取的实际基础会员服务费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6000元。 |
申报主体 |
工商注册地在开发区且具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申请企业2020年度为规上外贸工业企业 |
项目名字 |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中山火炬现代产业工程技术研究院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5-31/06-23 |
支持方式 |
对通过认定的区内创新中心,按照不超过创新中心自筹资金投入的50%给予支持,单个创新中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采取事前资助。资金拨付方式如下: |
申报主体 |
创新中心在我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项目名字 |
关于开展2021年中山市中小微企业发展高成长中小企业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6-09/06-30 |
支持方式 |
(一)2019年度(含2020年2月)新升规,目前仍留在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内、2020年营业收入比2019年增长10%-20%(含20%)的工业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营业收入增长20%以上的工业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 |
申报主体 |
(一)2019年度(含2020年2月)新升规,目前仍留在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内、2020年营业收入比2019年增长10%-20%(含20%)的工业企业。 |
本文出处:http://www.wxwin.cn/2021/xmsb_0626/9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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