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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最高资助10000万元!罗湖区最新政策,点击查看~

日期:2022-12-27 来源: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作者:伟鑫知识产权

罗湖区政策

1.罗湖区总部经济领军人才奖励项目

截止日期:2023-12-31

最高资助80万万元!

 

2罗湖区现代金融专业人才提升激励专项项目

截止日期:2023-12-31

最高资助5万万元!

 

3.罗湖区现代金融领军人才奖励项目

截止日期:2023-12-31

最高资助80万万元!

 

4.2022年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招商引资项目

截止日期:2023-12-31

最高资助10000万万元!

 

 

01

罗湖区总部经济领军人才奖励项目

    一、 支持事项

  (一)2022年1月1日起在罗湖注册且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不满2年的企业,根据上一年度在罗湖的综合贡献奖励“菁英人才”推荐名额。区综合贡献2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可获得4个推荐名额。其中:1.区综合贡献在2000万元(含)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企业,可获得1个50万元奖励推荐名额,3个20万元奖励推荐名额; 2.区综合贡献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可获得1个80万元奖励推荐名额,1个50万元奖励推荐名额,2个20万元奖励推荐名额。

  (二)被推荐人选享受20-80万元的人才奖励;同时,被推荐人可配发“罗湖优才卡”,享受相应人才综合服务。1.获得奖励在80万元的,可配发“尊享卡”; 2.获得奖励在50万元的,可配发“优享卡”; 3.获得奖励在20万元的,可配发“悦享卡”。

 

  二、 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条件

  1.自2022年1月1日起,新迁入罗湖或在罗湖新设立的企业,在罗湖注册且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不满2年,依法纳税且纳入罗湖区“四上”库。

  2.上一年度在罗湖综合贡献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

  3.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1)近5年内存在不依法纳税行为记录的。

  (2)在经营异常名录内的。

  (3)有正在执行、未解除、未整改完毕的行政处罚记录的。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经查询深圳市公共信用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二)被推荐人条件

  1.被推荐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工作业绩突出的总部经济人才。

  (3)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①近5年内存重大行政违法案件信息记录,虚报、冒领、骗取、挪用财政资金记录,违反科研伦理、科研诚信等不诚信行为记录,或对申报单位上述行为记录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②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明确结论的。

  ③有正在执行、未解除、未整改完毕的行政处罚记录,或对申报单位上述行为记录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对申报单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⑤经查询深圳市公共信用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被推荐人申请年度未申报享受上级人才计划支持,未申报享受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深圳市特聘岗位奖励、境外高端紧缺人才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我市其他各区(含新区、前海合作区)人才奖励补贴。

  2.被推荐人在罗湖全职工作。被推荐人在申请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连续满12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或补申报,下同),且申请时仍在罗湖全职工作,因政策原因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除外。被推荐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在罗湖全职工作:

  (1)与区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

  (2)非因履行罗湖全职工作需要,在区外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或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

  (3)在区外领取劳务报酬高于罗湖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收入的;

  (4)在罗湖创业的人才,所创企业未正常经营且未依法纳税的;

  (5)非全职工作的其他情形。

  3.被推荐人申报时在单位担任以下职务之一:

  (1)企业副总经理级别以上的公司高管;

  (2)首席财务官或财务总监;

  (3)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

  (4)技术团队负责人(一般职务为CTO、首席技术专家、研发总监、技术总监或总工程师等);

  (5)金融机构中需经监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

  (6)独资或合伙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合伙人;

  (7)企业内设一级部门负责人。需提供被推荐申报人的职务证明,职务证明以监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任职文件或公司正式任命通知文件为主,但申报期间工商登记、公司章程、公开信息披露等公开的具备社会公信力的文件包含条款所列职务的,优先作为职务证明文件。

 

 

02

罗湖区现代金融专业人才提升激励专项

       一、 支持事项

  鼓励金融从业人员积极考取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北美精算师(ASA)、中国精算师(FCAA)、注册金融科技管理师(CFTM)、特许全球金融科技师(CGFT)、中国银行业金融科技师(CFT)、深港澳金融科技师、黄金投资分析师等国内外执业资格证书,对近3年取得上述执业资格证书且在辖区金融系统全职工作满2年的,按每执业资格证书给予1万元人才成长补贴,每人最高5万元。

 

  二、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工作业绩突出的现代金融专业人才。

  3.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1)近5年内存重大行政违法案件信息记录,虚报、冒领、骗取、挪用财政资金记录,违反科研伦理、科研诚信等不诚信行为记录,或对申报单位上述行为记录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2)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明确结论的。

  (3)有正在执行、未解除、未整改完毕的行政处罚记录,或对申报单位上述行为记录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对申报单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5)被深圳市公共信用平台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二)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自2019年1月1日起,取得下列执业资格证书之一: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北美精算师(ASA)、中国精算师(FCAA)、注册金融科技管理师(CFTM)、特许全球金融科技师(CGFT)、中国银行业金融科技师(CFT)、深港澳金融科技师、黄金投资分析师。

  2.当前所在单位在罗湖区注册且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依法纳税并纳入罗湖区“四上”库。

  3.已在罗湖区金融机构或金融专业服务机构全职工作两年(含)以上,且申请时仍在罗湖全职工作。

 

 

 

03

罗湖区现代金融领军人才奖励项目

      一、 支持事项

  (一)对2022年1月1日起在罗湖注册且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不满2年的金融机构,根据上一年度在罗湖的综合贡献奖励“菁英人才”推荐名额。 

        1.区综合贡献2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可获得4个推荐名额。其中区综合贡献在2000万元(含)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企业,可获得1个50万元奖励推荐名额,3个20万元奖励推荐名额;区综合贡献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可获得1个80万元奖励推荐名额,1个50万元奖励推荐名额,2个20万元奖励推荐名额。

        2.区综合贡献在1500万元(含)以上,不足2000万元的,可获得3个20万元奖励推荐名额。 

        3.区综合贡献在1000万元(含)以上,不足1500万元的,可获得2个20万元奖励推荐名额。

       (二)被推荐人选享受20-80万元的人才奖励;同时,被推荐人可配发“罗湖优才卡”,享受相应人才综合服务。

      1.获得奖励在80万元的,配发“尊享卡”;

      2.获得奖励在50万元的,配发“优享卡”; 

      3.获得奖励在20万元的,配发“悦享卡”。

 

  二、 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条件

  1.自2022年1月1日起,新迁入罗湖或在罗湖新设立的企业,在罗湖注册且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依法纳税且纳入罗湖区“四上”库。

  2.上一年度在罗湖综合贡献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

  3.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1)近5年内存在不依法纳税行为记录的。

  (2)在经营异常名录内的。

  (3)有正在执行、未解除、未整改完毕的行政处罚记录的。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经查询深圳市公共信用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金融机构类型:

  (1)金融机构总部: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含理财子公司)、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银行业资产管理公司、银行卡清算机构、证券公司、证券业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等,经核准或授权开展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其它经市政府批准参照金融总部享受有关落户奖励政策的金融机构。

  (2)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由金融机构总部设立的,隶属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总部的深圳市级分行(分公司)。

  (3)其他持牌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基金评价机构、证券基金投资咨询机构;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销售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支付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征信机构;经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并实施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交易场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证券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创业投资机构。

 

  (二)被推荐人条件

  1.被推荐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工作业绩突出的金融业人才。

  (3)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①5年内存在重大行政违法案件信息记录,虚报、冒领、骗取、挪用财政资金记录,违反科研伦理、科研诚信等不诚信行为记录,或对申报单位有前述行为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②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明确结论的;

  ③有正在执行、未解除、未整改完毕的行政处罚记录,或对申报单位上述行为记录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对申报单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⑤被深圳市公共信用平台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被推荐人申请年度未申报享受上级人才计划支持,未申报享受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深圳市特聘岗位奖励、境外高端紧缺人才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我市其他各区(含新区、前海合作区)人才奖励补贴。

  2.被推荐人在罗湖全职工作。被推荐人在申请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连续满12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或补申报,下同),且申请时仍在罗湖全职工作,因政策原因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除外。被推荐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在罗湖全职工作:

  (1)与区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

  (2)非因履行罗湖全职工作需要,在区外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或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

  (3)在区外领取劳务报酬高于罗湖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收入的;

  (4)在罗湖创业的人才,所创企业未正常经营且未依法纳税的;

  (5)非全职工作的其他情形。

  3.被推荐人申报时在单位担任以下职务之一:

  (1)企业副总经理级别以上的公司高管;

  (2)首席财务官或财务总监;

  (3)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

  (4)技术团队负责人(一般职务为CTO、首席技术专家、研发总监、技术总监或总工程师等);

  (5)金融机构中需经监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

  (6)独资或合伙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合伙人;

  (7)企业内设一级部门主要负责人。需提供被推荐申报人的职务证明,职务证明以监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任职文件或公司正式任命通知文件为主,但申报期间工商登记、公司章程、公开信息披露等公开的具备社会公信力的文件包含条款所列职务的,优先作为职务证明文件。

 

 

 

04

2022年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招商引资项目

     一、扶持对象

  (一)在罗湖区依法正常经营,依法纳税,原则上应依法纳入罗湖统计,且符合相关认定标准的市场主体。

  (二)对集聚产业资源、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重大作用的行业协会、专业机构、个人等。

  (三)符合辖区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具有重大产业支撑作用的,经区政府批准,与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的企业(机构)。

 

      二、扶持项目

  企业落户扶持

  (一)总部企业落户扶持

  聚焦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央企总部、上市公司及以上企业的一级子公司、二级子公司等重点企业。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总部企业,可按条件享受落户扶持,最高1亿元。若新迁入或新设立企业落户三年内某一年度达到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可参照本实施细则总部企业相关政策执行。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科技创新企业落户扶持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科技创新企业,经区产业主管部门报分管区领导审定备案,按条件给予落户扶持,连续扶持三年,最高1亿元。

  申报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 2022年11月25日

 

  (三)金融机构落户扶持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持牌金融机构,按条件享受最高5000万元的落户扶持。

  申报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 2022年11月25日

 

  管理团队落户扶持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总部企业,在本区正常经营1年(含)以上,按条件给予一次性管理团队落户扶持。

  本条扶持发放至管理团队个人账户,团队具体名单由企业提供。

  申报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企业空间扶持

  新迁入企业产业用地及创新型产业用房扶持

  经遴选认定的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对我区经济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重点产业项目,可以给予土地空间支持,具体参照《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及《罗湖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办法(试行)》标准执行。

  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和机构可以给予创新型产业用房支持,具体参照《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版)》及《罗湖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降低新引进企业购房成本

  (一)总部企业购房扶持(非金融机构)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总部企业,在罗湖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按照购房价格的一定比例可享受最高1亿元的购房扶持,平均分五年支付。

  未在深圳竞得用地或购得政策性用房的市级总部企业,且在罗湖购房的,除享受以上扶持外,按条件予以额外扶持,最多扶持五年。

     申报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科技创新企业购房扶持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科技创新企业,经区产业主管部门报分管区领导审定备案,在罗湖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按照购房价格的一定比例可享受最高1亿元的购房扶持,平均分五年支付。

  申报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5日

 

  (三)金融机构购房扶持 (待定)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持牌金融机构,在罗湖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按照购房价格的一定比例可享受最高1亿元的购房扶持,平均分五年支付。

  (四)商贸流通业、高端服务业企业购房扶持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商贸流通业、高端服务业企业,在罗湖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按照购房价格的一定比例可享受最高1亿元的购房扶持,平均分五年支付。

  申报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降低新引进企业租房成本

  (一)总部企业租房扶持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总部企业,在罗湖区新租赁合同期三年以上的自用办公用房,租赁合同期内每年按照上一年度实际租金的一定比例给予不超过三年的租金扶持,按合同年限支付,年度最高500万元。

  (二)科技创新企业租房扶持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科技创新企业,经区产业主管部门报分管区领导审定备案,在罗湖区新租赁合同期三年以上的自用办公用房,租赁合同期内每年按照上一年度实际租金的一定比例给予不超过三年的租金扶持,按合同年限支付,年度最高500万元。

  (三)金融机构租房扶持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持牌金融机构,在罗湖区新租赁合同期三年以上的自用办公用房,租赁合同期内每年按照上一年度实际租金的一定比例给予不超过三年的租金扶持,按合同年限支付,累计扶持不超过3000万元。

  (四)商贸流通业、高端服务业企业租房扶持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商贸流通业、高端服务业企业,在罗湖区新租赁合同期三年以上的自用办公用房,租赁合同期内每年按照上一年度实际租金的一定比例给予不超过三年的租金扶持,按合同年限支付,年度最高500万元。

 

  菁英人才扶持

  综合考虑企业经营情况和人才岗位贡献,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获得“菁英人才”推荐名额,被推荐人选享受最高80万元的人才扶持,并可享受人才住房安居、子女入学、健康管理、父母居家养老等综合服务保障。“菁英人才”扶持标准和条件具体参照区人才政策相关文件执行,不受本实施细则有关要求限制。

  人才住房扶持

  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才住房分配和管理实施细则》,符合相应条款的企业纳入年度《罗湖区人才安居企事业单位名录》的,可向杰出人才提供最高150平方米人才安居住房,对符合条件的各领域“菁英人才”,可根据区住房和建设局相关政策规定和标准享受住房货币补贴。

 

  招商引资引荐奖励

  在新引进总部、金融、商贸流通业及高端服务业等符合罗湖区认定标准的重点企业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企业、机构、自然人、专业园区(楼宇业主除外),经被引进企业书面确认,且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按条件可给予最高500万元/家的项目引进奖励。在被引进企业落户之日起2年内可申请本条款引荐奖励。

 

  招商合伙人评优奖励

  对被认定为罗湖区招商合伙人的企业或机构,在年度评选中被评为优秀合伙人的,最高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鼓励展会招商

  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及园区运营单位等机构在境内外较权威、影响力较大的,并经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的展会、峰会、论坛等大型活动上设置罗湖区营商环境推介环节。经区产业主管部门报分管区领导同意,对国家、省、市级别的展会活动分别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鼓励行业协会落户

  自2022年1月1日起新迁入或新设立的行业协会,在罗湖举办或引入行业品牌活动、有经济影响力的峰会等活动,经区产业主管部门核准认定及分管区领导审批同意,给予30万元一次性扶持。


关键词相关链接: 国外专利申请 研发资助 专精特精 国家高新 技术改造 知识产权贯标 专利申请 设备补贴

本文出处:http://www.wxwin.cn/2022/xmsb_1227/1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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