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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最高资助3000万元!龙华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

日期:2022-12-27 来源: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作者:伟鑫知识产权

 

 龙华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

截止日期:2022-12-28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推动工业投资加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操作指引》有关规定,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拟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建设类工业投资项目受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予以资助3000万元。

✦✦✦

 

1.2022年龙华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

最高资助3000万元!

 

2.2022年龙华区建设类工业投资项目

最高资助500万元!

PART.01

2022年龙华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

     一、政策依据及资助标准

  政策依据:

  《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推动工业投资加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二章“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计划”的第四条“提高新购设备数字化水平”、第五条“推进已有设备数字化改造”、第六条“加强软件对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第七条“打造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第八条“引导重点企业产能回归”。

  资助标准:

  上述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纳入工业投资统计的,经备案,可申请龙华区数字化改造项目资助:

       (一)对数字化改造投资总额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企业数字化改造投资总额的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对数字化改造投资总额超过1000万元至2亿元以下的项目,按企业数字化改造投资总额的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对纳入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的项目,按企业数字化改造投资总额的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四)对数字化改造投资总额超过2亿元的项目,按企业数字化改造投资总额的5%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二、资助范围

  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总投入需超过500万元(含500万),数字化模块费用投入金额占数字化转型改造总投资金额不低于5%(企业自主研发、制造或属于装备运行配套软件的,需提供相应的知识产权证明,或提供《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标准二级及以上水平的相关有效证书,或项目在深圳(龙华)数字赋能公共服务平台获评初级及以上认证的,投资比例不受此条限制。),已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且已按规定完成工业投资纳统。

  数字化转型改造总投入包括技术设备投入费用,以及与申报项目有关的数字化模块费用。

  (一)技术设备投入费用包括:

  技术设备费用:指申报单位为实施申报项目购置用于产品生产、生产检测,且达到固定资产统计标准的设备。

  (二)数字化模块费用主要包括:

  (1)数据设备费用:指申报单位为实施申报项目设备数字化转型改造购置用于采集数据的数字采集传感器、数字接口、网络终端等相关硬件设备费用。

  (2)配套软件费用:申报单位为数字化转型购置,且不可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生产作业执行、产品生命周期、企业资源管理等相关数字化管理系统费用。

  (3)数字化产品费用:申报单位为数字化转型购置或租赁,且不可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的物联网、数字孪生、云平台、边缘计算等相关数字化产品使用费用。

  (三)本项目采取事后资助方式,在实施完工并支付完毕投资建设费用后提出申请,资助范围为项目申请日至上一年度期间内所发生的数字化改造投资金额。

 

  三、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申报项目需在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数字化转型备案。

  (三)申报企业应在项目备案所在平台(龙华数字赋能公共服务平台)申请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并获取符合性认证,或已达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标准二级及以上水平并提供相关有效证书。

  (四)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可申请一个项目(申报年度及上年度产值均实现正增长的百亿级企业可同时申请两个项目)。

  (五)数字化改造项目不得重复申请资助。

  (六)实际资助额不超过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

  (七)企业已获得龙华区智能制造和现代服务业创新中心、企业上云上平台及大浪时尚产业数字创新中心资助的项目,可列入数字化模块部分,但不再重复补贴。

  (八)对区内上市企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区内最新公布的已进入上市辅导阶段的企业和工业百强企业,申报的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数字化改造项目,可将位于广东省内其他地区的分支机构新购产线设备纳入支持(龙华区对口帮扶地区共建工业园区内分支机构优先资助)。

  (九)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使用国产软件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评定数字化转型标杆时将优先纳入。

  (十)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十一)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是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PART.02

2022年龙华区建设类工业投资项目

    一、政策依据及资助标准

  政策依据:

  《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推动工业投资加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

  第十一条 鼓励建设类工业投资项目提速增效

  支持全区建设类工业投资项目扩大生产投资规模,引导新增项目加大区内投资力度。对我区亿元以上的建设类工业投资项目,按计划完成季度、年度及总投资任务的,对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工业投资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资助。对超过10亿元的工业投资建设类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资助标准:

  (一)对我区亿元以上的建设类工业投资项目,按计划完成季度、年度及总投资任务的给予资助。

  (二)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工业投资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资助。

  (三)超过10亿元的工业投资建设类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四)本项目采取事后资助方式,资助范围为项目实际建安总投资额(不含设备费)。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二、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申报项目已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或“一套表”系统完成工业投资纳统。

  (三)项目需在2021年10月8日(含)后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四)申报项目总投资额1亿元以上(含)。

  (五)项目总投资、建设周期以项目纳统入库、退库时间为准。

  (六)在项目实施阶段,每年定期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当年项目季度、年度投资计划表。

  (七)项目季度实际发生额不低于季度计划投资额的90%,实际发生总额应不低于计划投资总额。

  (八)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九)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关键词相关链接: 国外专利申请 研发资助 专精特精 国家高新 技术改造 知识产权贯标 专利申请 设备补贴

本文出处:http://www.wxwin.cn/2022/xmsb_1227/1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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