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一服务 敬业精业
主题
2022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项目申报
支持方式
单项资助最高100万元
申报主体
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可申请专项资金资助;
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可申请专项资金奖励。
申报时间
2022年7月13日—8月15日。
通知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深圳标准领域建设相关工作,大力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展标准化建设,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7月13日—8月15日。
二、申报方式
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链接:https://amr.sz.gov.cn/mrasgas/sfc-company/#/apply/check-info?itemId=MB2C927393442125110001440300(法人登录),使用360极速模式、Internet Explorer 11以上等浏览器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22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林女士,电话及传真:83070636。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1日
2022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1.国际标准制定、修订项目:主导国际标准制定的,按项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含本数,下同)的资助;主导国际标准修订的,按项目给予不超过40万元的资助。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按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参与国际标准修订的,按项目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助。
2.国家标准制定项目:主导国家标准制定的,按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按项目给予不超过25万元的资助。
3.行业标准制定项目:主导行业标准制定的,按项目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参与行业标准制定的,按项目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资助。
4.深圳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主导深圳市地方标准制定的,按项目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助。
5.深圳市团体标准培优项目:资助对象为发布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团体标准年度资助项目总数不超过50项,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同一单位资助项目不超过5项,同一个标准分成不同部分按系列标准形式发布,且标准前言未注明的,申请单位须在申报材料中自我声明。
(二)标准试点或示范项目:
1.国家级、省市级标准试点或示范项目:标准试点或示范项目,按国家级、省市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资助;
2.深圳标准创新基地项目:被认定为“深圳标准创新基地”的给予50万元资助;
3.深圳市“研发与标准同步试点企业”项目:被认定为深圳市“研发与标准化同步试点企业”A级给予30万元、B级给予18万元的资助。
(三)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项目:
1.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项目:每完成一项标准验证,按审计报告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助,同一单位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2.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机构项目:按发布的评估方案数量,给予每个评估方案5万元的资助,同一评估机构每年不超过5个项目。
3.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深圳市企业,按项目给予3万元的资助,同一单位每年资助不超过5个项目。
(四)深圳标准认证系列项目:
1.深圳标准认证产品和服务宣传项目:按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开支规模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年度资助项目总数不超过5项。
2.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细则制定项目:按项目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资助,每年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项目年度申请数量超过资助额度上限的,按限额进行折算。
3.深圳标准认证实施规则制定项目:按项目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资助,每年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项目年度申请数量超过资助额度上限的,按限额进行折算。
4.深圳标准认证项目:按项目每个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同一项目仅资助一次,同一单位每年不超过3个项目;每年资助额度不超过1200万元,项目年度申请数量超过资助额度上限的,按限额进行折算。
(五)在深圳市承办国际标准化组织年会或学术研讨会及国内重大标准活动:
在深圳市召开的年会、学术研讨会等国际性标准活动的,根据审计报告按照项目实际支出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
(六)深圳标准人才培育项目:
1.深圳标准宣传培训项目:按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开支规模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年度资助项目总数不超过15项。
2.深圳标准化教育课程设立项目:按项目给予20万元的资助,同一课程项目仅资助一次,同一单位每年不超过3个项目。
(七)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项目:
按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开支规模且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年度资助项目总数不超过6项。
(八)承担国际国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机构工作项目:
对承担国际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或召集人工作的单位,分别按每年不超过60万元、40万元、10万元的标准,分3年给予资助。
对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及其他重要组织在深圳设立具有法人地位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或承担其秘书处工作,开展标准化活动,经市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单位,按每年不超过60万元的标准,分3年给予资助。
对承担国家标准化工作总体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按每年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分3年给予资助。
对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按每年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分3年给予资助。
对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组(WG)工作的单位,按每年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分3年给予资助。
对承担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工作的单位,按每年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分3年给予资助。
对承担深圳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工作的单位,按每年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分3年给予资助。
(九)深圳标准理论研究项目:
按项目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年度资助项目总数不超过8项。
(十)其他根据深圳市标准工作实际情况的需要,经市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纳入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列支的事项:按“一事一议”原则确定。
(十一)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配套奖励:
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一等奖、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奖的项目,每项配套奖励50万元;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二等奖的项目,每项配套奖励30万元;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三等奖的项目,每项配套奖励20万元。
(十二)深圳标准人才奖励项目:
1.国际标准化人才奖励项目:申请单位全职员工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主席或副主席、秘书长或副秘书长的,给予200万元的奖励;获得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化高等教育奖(ISO Award For Higher Education)、国际电工委员会开尔文勋爵奖(IEC Lord Kelvin Award)、国际电工委员会托马斯爱迪生奖(IEC Thomas A. Edison Award)的,给予100万元的奖励;获得国际标准化组织劳伦斯奖(ISO Lawrence D.Eicher Leadership Award)、国际标准化组织杰出成就奖(ISO Excellence Award)、国际电工委员会1906奖(IEC 1906 Award)的,给予50万元的奖励;担任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或分技术委员会(SC)主席或副主席的,给予30万元的奖励;担任国际电工委员会青年专家(IEC Young Professional)、国际标准化青年专家奖(ISO Next Generation Award)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
2.国内标准化人才奖励项目: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个人)终身成就奖的,给予30万元的奖励;担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担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SC)主任委员,或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个人)突出贡献奖的,给予20万元的奖励;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个人)优秀青年奖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
申报条件
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财政全额核拨单位除外),可申请专项资金资助;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可申请专项资金奖励。
以上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纳入资助奖励范围:
(1)属深圳市”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领域;
(2)申报单位为中小微企业;
(3)落实市委、市政府在打造深圳标准领域的重点工作任务;
(4)落实国家、省上级部门的工作任务。
申报流程
本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各单位进行网上申报。
二对一服务 敬业精业
三重检索保成功
随时查档 及时沟通客户
专业、高效、全方位解答
服务时间:9:00-21:00
18033084886
扫一扫咨询